本報訊 (記者 鄒輝) 8月28日,記者從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獲悉,為進一步規(guī)范教育收費行為,促進我市教育健康發(fā)展,維護廣大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,我市針對2024年秋季學期,專門發(fā)布《關于規(guī)范學校收費行為的提醒告誡函》。
提醒告誡函要求各學校(含幼兒園)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(guī)定》等相關教育收費政策,嚴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收費;嚴禁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、擴大收費范圍;嚴禁重復、分解收費項目;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、建校費、幫困基金等類似費用;嚴禁收取國家已明令禁止的擇校費、補課費等費用;嚴禁跨學年收取學費、保育教育費、住宿費等;嚴禁通過“家委會”等名義,變相亂收費。
嚴格執(zhí)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。各學校(含幼兒園)必須在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中注明學費標準、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及標準,并通過學校公示欄、公示牌、明白紙等多種方式將學校性質、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、投訴電話等信息進行公示,增強學校收費的透明度。嚴禁收取未公示的費用,嚴禁收取與公示內容不符的費用。收費標準變動時,要及時變更,確保公示內容準確,主動接受學生、家長和社會的監(jiān)督。
嚴格管理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。各學校(含幼兒園)收費項目嚴格限定在山東省教育收費文件規(guī)定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范圍內,不得以任何名義擅自增設其他收費項目。在收取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時,應嚴格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確定,做到“即時發(fā)生,即時收取,據(jù)實結算,多退少補”。
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各學校(含幼兒園)應按照提醒告誡要求,進一步規(guī)范自身收費行為。對有上述違規(guī)收費行為且經(jīng)提醒告誡仍未整改的,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依法從重處罰,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。同時,歡迎廣大學生和家長對學校違規(guī)收費行為進行投訴舉報,舉報電話12345(123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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